2023-04-01 06:03:39 | 中职学校招生网
职校招生网讯 5月15日,山东大学公布了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该校今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
山东大学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要求,山东大学2019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着力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
招生计划及专业
山东大学2019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专业如下:
注: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类别的专业。
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9年夏季高考报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
1.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 报考A、B类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达到10A;报考C类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6A,且其他科目均为B。
3. 报考A、B类考生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年级前10%(文理分别排序);报考C类考生不低于年级前30%。
对于生源特别优秀的中学,以及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考生可适当放宽(需提供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5月21日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
2. 考生按要求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陈述(亲笔手书,不超过2000字);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考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
(4)各类获奖证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并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中学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 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考生所在中学生源质量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山东大学考核的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交费并打印准考证。
4. 学校考核:通过资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参加山东大学组织的测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初试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素质及综合素养。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 08:00-10:00
笔试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面试时间:2019年6月17日 全天中职学校招生网
面试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信息楼
5. 公布资格考生名单:山东大学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根据学校测试成绩,分类别确定资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录取办法
1. 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山东省文科前5000名;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山东省理科前15000名。报考C类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不低于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2. 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3. 考生只可填报一个类别的专业,对进档考生,山东大学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山东大学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折算满分100分)×6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满分100分)×3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满分100分)×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10分、B=8分)。
其他
1. 山东大学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材料审核、资格认定及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山东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山东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31-88363366)。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5.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9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咨询电话:0531-88364787
传真:0531-88564787
眉山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主办、东坡区教育局主管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成立东坡区职业教育中心,2011年成立眉山市东坡电大分校。学校先后荣获“东坡区名学校”、“眉山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眉山市职教高考五连冠学校”、“四川省再就业培训基地”等荣誉。学校占地面积80亩,校舍面积3万平米,教职工85人,在校中职、电大学生1000余人。建有计算机、电子、机械、旅游、学前教育、食品加工等专业实训室,设备设施总价值1000余万元。 眉山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主要从事中职、电大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和各类实用技术培训。中职层次现开设计算机应用、电子、机械、旅游服务与管理、会计、学前教育六个专业,其中计算机应用、机械、学前教育三个专业为骨干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对外开展岗前、礼仪、餐饮、计算机、家用电器维修、电焊工、家政等短期实用技术培训。 眉山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修德精艺”为校训,以“为学生奠定终身受益的技能基础”为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多元发展”的办学宗旨,突出“启迪心智,教做真人;传授技能,帮成能人,一生多证,一专多能;就业有技,升学有路,就业有技”的办学特色。
招生计划
专业 | 学制 | 招生人数 |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 三年 | 150 |
计算机应用 | 三年 | 200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150 |
学前教育 | 三年 | 150 |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奖助政策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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