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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有什么大学

2024-01-19 17:18:21 | 中职学校招生网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延安有什么大学相关的问题,今天,中职学校招生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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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有什么大学

延安有什么大学

截止2023年8月25日,这个地方的大学有延安大学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1、延安大学简称“延大”,学校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
2、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石化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位于陕西延安市宝塔区枣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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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在哪里 附准确地址

一、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在哪里

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地址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北段,该校是2003年十一月由山西省行政管理学校改建而成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由山西省人事厅主管、主办。

二、山西管理职业学院介绍

山西管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前身为1986年成立的山西省行政管理学校,2003年11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制为山西管理职业学院,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学院坚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依托人社部门职能优势,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知行合一,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管理服务型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坐落于享有“华夏第一都”之美誉的尧舜之乡,位于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北段,占地面积270亩,建筑面积约7万多平方米,建有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400米标准田径场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建有能容纳800余人的微机房、容纳300余人的图书阅览室和100余座位的电子阅览室,馆藏图书21万余册。拥有7个校园网应用系统、40个专业实训室、1个现代物流实训中心、60余个顶岗实习实训基地、1600余个实训工位、各种实训设备达5361 台件套。学院是山西省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定点机构,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18个工种的职业培训和考试业务。

学院现有在校生3000余人,教职工168人,有专业教师13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30余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60余人,“双师型”教师80人,双师型优秀教学团队5个,专业带头人12人,省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7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员2人;常年聘请30多名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近年来,立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24项,其中主持省级课题项目12项,院级课题12项,荣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2项,荣获山西省公共管理领域优秀科研成果3项。在教师和学生参加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教师竞赛和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奖项16个,省级奖项82个。

学院内设机构23个,其中,党政管理部门10个,群团组织2个,教学业务机构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教学上设有公共管理系、商贸系、信息管理系、财会系、艺术系5个系,有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摄影摄像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无人机应用技术等29个专业,4个专业群,面向全国6个省市招生,招收参加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保留有中专部,开设计算机应用、市场营销、会计等5个中职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与3个大型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共同建设软件技术、商务英语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与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江苏等地大型企业建立了7个“人才培养基地”,并与部分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 中职学校招生网

物流管理、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和摄影摄像技术等6个专业是央财、省财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或骨干专业。学院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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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50

校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555号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院简介: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5年8月,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延安师范、延安教育学院、延安农业学校等10所大中专院校先后分三批逐步合并而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830亩,各类在校学生1.8万余人,累计输送毕业生三万余人。

系部(院)设置:学院设有石油和化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农林与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医学系、航运工程系、师范教育系(延安师范)、艺术系(延安鲁迅艺术学校)、电子信息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继续教育学院(延安教育学院)、士官学院、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13个教学业务机构。

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75人,“双师型”教师399人。

实训条件:拥有校内10大综合实训中心、156个实训室和232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3个,全国石油与化工行业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延安市重点实验室3个。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招生工作由学院党政统一领导,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由招生委员会统一策划实施,保证决策的贯彻落实。

第五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就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招生方案制定、新生录取等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在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辽宁省招生。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学院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备案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对象: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三校生”。

第八条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依据陕西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九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招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各专业考生的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定向培养士官只招收男性,其他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学院对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我院在重庆市、辽宁省的招生专业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我院2021年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生·年。

第七章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奖学金:800元/年。特困生助学金:3800元/年;一般贫困生助学金:2800元/年。

第十九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发放报酬360元/月。

第二十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1-8262811;0911-8262812

传真:0911-8262811

邮编:716000

网址:

第二十三条我院规定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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