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职学校 > 正文

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01-27 18:41:53 | 中职学校招生网

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0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学院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院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比例录取。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区)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夏季高考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严格执行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3.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学院招生就业网站(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31-76268314)。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电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

监督电话:0531-76268696,7626763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学院网址: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制:三年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院简介: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优秀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建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示范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院、山东省文明校园。

学院占地1167亩,固定资产8.05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55亿元,馆藏图书93.56万册。在职教职工721人,专任教师52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3人,博士、硕士364人。学院现有8个系,18个研究所;229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和29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建有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9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29门。现有招生专业44个,面向13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0430人。

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院坚持“服务济南、辐射周边,工科为主、多科并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坚持“特色立院、质量强院、文化兴院”的办学方针,坚持“人人成才、人人就业”的培养目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逐年提高。逐步形成了校企一体的办学特色、工学结合的教学特色、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特色和有利于学生职业素养全面提升的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条 办学成就:学院建有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9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省级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7门、省级精品课程29门。申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2门课程在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评选中获一等奖,2门成人教育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牵头开发了3个专业的省级教学指导方案。

建设了95门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280多名教师开展了混合教学模式改革;学院入选全国首届16所混合式教学改革示范校,位列第三。

学院先后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全国、全省先进工作者12名,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1名,山东省教学名师5名,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3名,齐鲁首席技师2名,山东省优秀教师7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名,山东省劳动模范2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1名;荣登“全国好人榜”1人,“山东省最美劳动者”称号1人。

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各类奖项770余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26项、二等奖47项;省级特等奖7项、一等奖150项、二等奖223项。

2019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生获2金4银1铜的好成绩;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生共获6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4个三等奖。在国赛和省赛获奖成绩排名中,学院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六名、济南市高职院校第一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持续提升,在山东省“学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各1项;在全省互联网+大赛中获金奖1项、银奖1项,建院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合格毕业生3.92万人,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以及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常规批,其他省(区)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夏季高考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严格执行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3.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www.sdzs.gov.cn )、学院招生网站( www.lwvc.edu.cn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31-76268314)。

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理工类专业5000元/学年/生,文史类专业4800元/学年/生;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年/生;校企合作专业的学费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文件为准。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住宿费:1100元/学年/生;书本作业费:900元/学年/生(毕业时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 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学院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

第二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还设有特困生补助金,学生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后,定期向学生发放。

第二十六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绿色通道:由学院领导、学生处、计财处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签订缓缴学费协议书,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第二十八条 建档立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免交当年学费。

第六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一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

监督电话:0531-76268696,76267637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学院网址: www.lwvc.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0634-6268696 中职学校招生网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地址: 山东 省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凰路北首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各机构电话: 0634-6267441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拓展阅读



学院现占地839亩, 建筑 面积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6.2亿元,仪器设备总值8223万元,馆藏图书80.45万册。


在职教职工66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80人,博士、硕士297人。


设有8个系,3个二级学院,16个研究所;建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粉末冶金先进制造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研究院(山东江河湿地生态研究院)、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8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和19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建有山东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8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29门。现有 招生 专业36个,面向16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9500人。

以上就是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中职学校招生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中职学校招生网:www.82hao.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推荐
春季高考考了404学的护理能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吗?
春季高考考了404学的护理能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吗?

春季高考考了404学的护理能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吗? 春季高考考了404学的护理不能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护理春考专科线在410左右,今年分数线普遍上涨。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是政府办学的高等专科学校,规划占地2000亩,现占地1139亩,固定资产7.78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图书87.98万册。我院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第二批优质高职院校

2023-12-28 00:39:47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升本率怎么样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升本率怎么样

山东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的还是民办的,念完专科还能不能升本?? 山东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是是国有的,是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的公立大学。念完专科能升本。山东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会有5%的专升本名额。 报考统招专升本必须是大三的时候,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各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选拔优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 通过考试选拔进入普通本科

2024-12-08 03:17:47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莱芜梆子专介绍 山东交通学院拟招80名“航空生”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莱芜梆子专介绍 山东交通学院拟招80名“航空生”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莱芜梆子专介绍一、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莱芜梆子表演的中等艺术人才。毕业生面向莱芜梆子专业团体,从事莱芜梆子表演的演出工作;也可以作为高等艺术院校的后备生,输送莱芜梆子专业的人才。 二、课程设置 1、公共文化课: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微机。 2、专业基础课: 台词、乐理、视唱练耳、中国戏曲简史、文艺学基础。 3、专业及实训课: 基功、武功、身段、把子、唱念、剧目

2023-05-09 04:07:34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本科、高职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

2024-11-27 06:15:08
煤炭技师学院莱芜校区2023年招生简章
煤炭技师学院莱芜校区2023年招生简章

每年学校在对外进行招生的时候,一定要多多地去对学校的内容信息进行了解,这样不管是否是想要对该学校所进行选择,学生们也是可以清楚地知道该学校地情况,在招生方面是否是适合到学生们的需求。 煤炭技师学院莱芜校区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学制与层次 计划人数 临床医学 3+3大专 200 中医学 针灸推拿 口腔医学技术 3+3大专3+4本科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中

2023-06-21 08:49:59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简介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莱芜梆子专介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简介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莱芜梆子专介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简介公办全日制高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优越的地理环境:学院位于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区,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绿化覆盖率达65%以上,是省级“花园式单位”。一路之隔,就是风景

2023-05-09 06:19:28
煤炭技师学院莱芜校区2023年招生计划
煤炭技师学院莱芜校区2023年招生计划

每年有新的招生简章,也是有着新的招生计划,学生们在选择报读一所学校的时候,一定是需要去了解清楚的,因为每所学校间除了专业的开设是有所不同的以外,期间关于招生人数方面的公布也是有所不同的。 煤炭技师学院莱芜校区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与层次 计划人数 临床医学 3+3大专 200 中医学 针灸推拿 口腔医学技术 3+3大专3+4本科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2023-06-21 08:49:57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石河

2024-02-03 18: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