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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招简章

2023-03-15 07:17:47 | 中职学校招生网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为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我院2019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选择到自己喜欢并且适合自己的专业!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部颁代码:12637;四川招生代码:5172。

  四、办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6号,未在任何地方开办分校。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已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工业分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考核要求:

  一、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填报“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并提交成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填报的学校志愿。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登录我院官网,填报专业志愿(提前批设一个志愿、第一批次设三个专业志愿)。

  2.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到校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签字并提交。

  二、资格审查

  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提供的考生基础信息。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招考试。

  2019年3月30日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背景颜色不限,一寸)1张;

  4.复员军人需提供复员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免试考生在学院现场报名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可在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网页”中“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

  6.报名体育特长生考生需到学院综合实训楼底楼参加面试和特长测试;报名田径长跑项目(800米及以上)考生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三、考核要求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技能测试或面试)。

  (1) 文化考试 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题由省统一命制,试卷类型分中职类和普通类两种。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2)综合测试

  ①普高考生 综合测试为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总分300分。

  ②中职考生 综合测试为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专业潜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总分300分。

  ③宜宾天原定向班(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考生 除参加技能测试外还需参加由学院和宜宾天原集团共同组织的面试测试,面试总分100分。

  ④体育特长生 除参加所报考专业的综合测试外,还需参加足球、篮球、排球和田径特长项目考核,总分300分。

  ⑤现代学徒制考生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专业和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专业学生参加由学院与企业共同组织的面试,总分300分;酒店管理专业学生按照中职考生要求进行技能测试,总分300分。

  2.计分方法

  (1)普高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2)中职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3)应用化工技术(宜宾天原定向班)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未被提前录取的应用化工技术(宜宾天原定向班)考生,若填报第一批次志愿,则在第一批次录取时,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4)体育特长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体育特长项目考核+附加分;

  未被提前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则在第一批次录取时,其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5)现代学徒制考生

  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附加分加分细则见第六章。

  3.考试费用: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考生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缴纳。

  免试及加分:

  一、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经考核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录入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院面试录取。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2019年3月30日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单招考试。

  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三州、十七县、两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和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同一考生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

  录取、注册及监督复查: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在普高类、中职类考生中,分别按原则不超过报考学生总人数的85%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在各专业生源不平衡时,学院有权在单招专业内进行自主调剂。

  四、在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五、录取分两批次进行,提前批为现代学徒制专业、体育特长生和应用化工技术(宜宾天原定向班)专业,设1个专业志愿;第一批次为提前批次以外的其它专业,设3个专业志愿。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一批次的录取。

  六、普高类和中职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拟录取考生在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八、根据申请放弃录取考生的人数及专业,学院在4月10日9:00官网公布拟补录专业及人数;在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被录取考生于4月10日11:00至18:00登录我院官网填报补录志愿。学院在填报补录志愿考生中依据本章第四条规定进行录取。

  九、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档案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一、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650~1200元/生/年。

  二、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学院奖助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最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最高奖助额12000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3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贫困学生。

  三、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开设绿色通道入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以上就是,今天职业学校老师整理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选择最好的职业学校来就读,为自身的未来就业,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让日后的工作寻觅不至于如此的辛苦有负担,成为了很多家长都在为学生铺路的好去处。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招简章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设施非常完善和正规, 新都校区因为具备多年的办学经验,设置非常课程合理,学校长期与各大公司形成合作关系,学生实习和就业家长无后顾之忧,不少的同学也希望报读这样的学校,那么今天职业学校老师今天为大家讲讲,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招简章,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讲解一下。

  一、实施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二、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且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

  2、特长类考生:体育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一项报考条件外,还应在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得名次者优先。中职学校招生网

  三、报名、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并于2019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登录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网站 “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进行报名确认和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专业志愿确认以缴费为准。

  2、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从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填报特长类的考生,需填报具体测试项目。

  3、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普高类考生填报普通类专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普高类考生填报美术类专业可填报3个美术类专业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中职类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不限中职专业类别),特长类考生可填报3个非美术类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4、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5、2019年3月30日(周五)8:30—17:00,考生本人携带《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寸)4张以及特长专项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签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地点: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

  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3、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均须3月30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五、考生查询成绩

  2019年4月3日在学院门户网站单招系统中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六、考生查分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于2019年4月3日-4月4日到学院,凭《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2019年4月4日通知考生本人。(联系电话:028- 84683162)

  七、录取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学院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报考总人数的85%划定最低控制线。

  3、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普高类报考美术类专业和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特长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分类分项目)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特长测试成绩高低,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分类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6、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二)学院将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公示时间:4月5日—4月1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愿意放弃录取的考生,于4月8日-4月11日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愿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三)我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

  (四)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了解了以上,职业学校老师为大家整理的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招简章,相信大家对这个专业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失败,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几十年之后,你的选择会决定你的人生轨迹,是一帆风顺还是跌跌撞撞,仅在你的一念之间。对这个专业感兴趣的听雪可以直接咨询网站老师,老师未在第一时间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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