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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新】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招简章

2023-03-17 09:25:12 | 中职学校招生网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新】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我国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高等院校之一、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批定向培养士官学校,学校还是中航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不少的同学对于这所学校都是非常感兴趣的,那么今天职业学校老师就为大家讲讲,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供大家了解查看!

  招生原则:

  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报考的,本人不得参与当年单招考务及录取工作。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省内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类别:

  1.普通类:面向普通高中及中职毕业生。

  2.对口类:面向中职毕业生。

  3.特长类:面向在体育艺术及航模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特长类考生报考条件及考核内容另文规定。

  (三)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1.空中乘务、空中乘务(中韩合作办学)、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就业方向)(以下简称“空中乘务类”)专业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裸眼视力C型表0.7以上,女生矫正视力C型表0.5以上;无色觉异常。

  (3)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4)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5)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就业方向),因就业方向及岗位要求,建议男生报考。

  报名方式:

  1.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3日8:00至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ceea.cn),填报我校。

  2. 填报我校单招志愿的考生于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陆我校网站填报专业志愿,并对单招报名进行缴费和确认,专业志愿只能填报一个类别及一个专业。特长类考生须同时填报特长项目和专业志愿。

  3.考生报名完成后打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签名确认。

  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ap.edu.cn)上公布基础信息审核无误的考生名单。

  3月30日考生到学校领取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中职学校招生网

  2. 二代身份证原件;

  3. 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一张;

  4. 特长类考生须提供近五年特长等级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须对以上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考试:

  1.考试内容:

  (1)普通类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项,“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为350分,考试总分为650分。

  (2)对口类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350分,考试总分为650分。

  (3) 特长类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两项,“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特长测试”成绩总分为350分,考试总分为650分。

  (4)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分卷考试,考试时间共计150分钟, 试卷由省统一命制,我校组织考试及评卷。

  (5)普高文理科考生文化考试适用普通类试卷,中职考生文化考试适用中职类试卷。

  (6)空中乘务、空中乘务(中韩合作办学)和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就业方向)提高英语科目在文化考试中的权重,降低数学科目的权重,三科考试成绩权重为:语文为1,数学为0.5,英语为1.5。其他专业三科考试成绩权重均为1(例如: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一名考生,若其文化考试原始成绩分别为:语文80、数学80、英语90,则其文化考试总分为:80 + 80×0.5 + 90×1.5 = 255分)。

  录取: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普通类、对口类和特长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分专业划定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特长类分特长项目划定特长测试成绩合格线),并分专业划定考试总成绩合格线。

  2.录取规则

  (1) 普通类、对口类在文化考试成绩、所报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成绩。

  (2) 特长类在文化考试成绩及特长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考空中乘务类专业的特长类考生的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则调剂至其他专业。

  3.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特长)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4. 普通类及对口类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70%。

  5.若出现专业计划或计划类别报考不平衡,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的调整,报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若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6.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7.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1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办公室(传真电话:028-88459388)。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8.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该专业未录取的合格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9.免试。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于3月30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单招考试。

  其他事宜:

  1. 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2. 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 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以上就是,今天老师为大家整理了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想要了解更多详情可以直接咨询网站老师,他会为你第一时间解答,如果家长和学生感兴趣的话可以直接到校实地的参观考察,家长和学生到校后不仅可以看看学校的环境,还能更好的感受学校的氛围,了解学校的设施设备,让家长更放心的把孩子交到学校。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招简章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招简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生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招生专业和计划:

  4、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并严格遵守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对单独招生院校计划数的有关规定,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领导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5、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与《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中发布。

  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

  6、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7、招生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报名及资格审查:

  8、符合条件的考生,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上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9、每位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

  10、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所报学校网站,确定所报学校的专业志愿。同时,按学校规定登陆学校网站或到校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11、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或来校现场打印,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12、经学院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或在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且考生须在2019年3月30日到校,交验相关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考核办法:

  13、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所有考生都需参加文化考试,普高类考生需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需参加技能测试。

  14、文化考试

  1)考核对象:全体考生参加。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四川省西昌市太和路教育卫生园区)。

  4)考试时长:150分钟。

  5)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100分,分卷考试,总分300分。

  6)试卷由省统一命题,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由学院组织考试、评卷。

  15、综合素质面试

  1)考核对象:普高类考生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普高类考生主要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

  3)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16、技能测试

  1)考核对象:中职类考生

  2)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专业技能测试专家组,对专业大类对口的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所属专业大类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能力。非专业大类对口的中职类考生与普高类考生相同,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3)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录取:

  17、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厅规定的“由学校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单独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问题。

  18、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19、 除单独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为英语,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20、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1、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22、考生成绩

  1) 普高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2) 中职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23、录取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录取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24、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4月5日至4月1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5、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面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26、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收费标准及其他:

  27、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监督机制:

  28、学院成立纪委监察组,负责单独招生整个过程的纪检、监察工作,及时查处录取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事件。0834-2522800凡是考生对单招考试和录取有疑问,可提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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