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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含单招计划表) 200人

2023-03-23 15:35:23 | 中职学校招生网

山东省教育厅发布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含单招计划表)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省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招生计划限额依据各校经核定的高职招生计划总规模确定,严格控制在各校高职招生计划的30%以内(各试点院校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限额见附件1)。单独招生计划数纳入学校当年整体招生计划,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下同)录取时使用。各试点院校在规定的单独招生计划限额内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严禁高校突破计划限额录取学生。   2018年,14所试点院校部分专业单独招收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24所试点院校部分专业招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以上两类计划从各校年度总计划中安排,不得扩大和挪用。   新生入学后,我厅将按照下达的计划限额对各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未经批准超计划限额录取的学生不予学籍注册。   二、报考要求   (一)报名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其中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前)。   退役士兵考生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日—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2018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在同一时间段内组织报名,二者不能兼报。   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于3月27日-29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8:00)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再于4月2日—9日参加单独招生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考生需按照各试点院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和具体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春季高考考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试点院校需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具体专业报考要求)。   三、考试和录取   各试点院校要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原则,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4日—16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各试点院校必须独立或联合组织文化素质考试,不得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联合组织文化素质考试的高校考试时间应一致。要强化专业技能考试,增加技术技能含量,以招生院校为单位组织专业技能考核。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原件及成绩证书原件,在学校测试前到报考院校参加资格审核,有关院校要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现场核对;根据运动项目比赛成绩审核要求(另文通知)对考生比赛成绩现场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学校测试。   各试点院校要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严格命题、考试、阅卷和统分环节操作,杜绝舞弊行为发生。注重考试的选拔功能,合理设定录取最低分数线和淘汰比例。严格执行经省教育厅审定的招生章程,按照考生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各试点院校按有关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有关录取工作要求另文下达)。   凡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各试点院校要将此规定明确告知考生,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我省继续实施退役士兵免费教育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按本文件执行,入校后免费教育和培养相关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执行。   四、免试录取规定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五、招生章程及宣传   各试点院校要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单独招生政策制订本校的单独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须包含本校报考条件、文化测试科目、技能考核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招收具有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的试点院校,须在章程中明确招收专业、计划数及对应的运动项目。各试点院校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虚假、不实宣传。   各试点院校须于3月27日前将单独招生章程报我厅学生处,经我厅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六、组织领导和考试管理   我厅将对试点高校执行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凡是政策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的,一律停止试点资格,并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加强对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做好试点各项工作。   各地要加强宣传,及时将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相关政策、信息传达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试点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强试题命制、印刷、分发、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不得在校外设置考点,须在同一考点、同一时间段进行。各高校所有测试(考核)环节不得要求考生参加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测评活动,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建立健全单独招生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对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各试点院校要将单独考试招生的组织和录取等情况及时报告我厅。   联系人:裴东升,联系电话:0531—81916501,邮箱:xsc@sdedu.gov.cn。 附件:1.试点院校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限额表.docx    2.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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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3日

200人!山东大学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

  职校招生网讯 5月15日,山东大学公布了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该校今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

  山东大学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要求,山东大学2019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着力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

  招生计划及专业

  山东大学2019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专业如下:

  注: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类别的专业。

  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9年夏季高考报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

  1.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 报考A、B类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达到10A;报考C类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6A,且其他科目均为B。

  3. 报考A、B类考生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年级前10%(文理分别排序);报考C类考生不低于年级前30%。

  对于生源特别优秀的中学,以及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考生可适当放宽(需提供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5月21日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

  2. 考生按要求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陈述(亲笔手书,不超过2000字);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考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

  (4)各类获奖证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并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中学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 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考生所在中学生源质量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山东大学考核的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交费并打印准考证。

  4. 学校考核:通过资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参加山东大学组织的测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初试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素质及综合素养。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 08:00-10:00

  笔试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面试时间:2019年6月17日 全天

  面试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信息楼

  5. 公布资格考生名单:山东大学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根据学校测试成绩,分类别确定资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录取办法

  1. 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山东省文科前5000名;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山东省理科前15000名。报考C类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不低于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2. 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3. 考生只可填报一个类别的专业,对进档考生,山东大学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山东大学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折算满分100分)×6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满分100分)×3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满分100分)×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10分、B=8分)。

  其他

  1. 山东大学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材料审核、资格认定及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山东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山东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31-88363366)。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5.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9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咨询电话:0531-88364787

  传真:0531-88564787中职学校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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