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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地址在哪?电话网站(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4-02-26 20:16:05 | 中职学校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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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地址在哪?电话网站(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地址在哪?电话网站

大学生选择专业时,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有些学生会选择专业热门,有些学生会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不管是哪种情况,大学生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专业。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联系方式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东南面
联系方式收集于网络,如果错误,联系本站修改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概况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2016年2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函〔2016〕31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以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由兰州女子中专、兰州理工中专、兰州旅游中专、兰州市商业学校兰州城建学校、兰州市园艺学校、兰州市卫生学校等10所市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整合组建的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教职工1421人、在校生24737人。
兰州市人民政府将加强对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办学条件,确保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要以设立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为契机,指导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提高办学质量,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专业设置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闻传播2助产医药卫生3现代物流管理财经商贸4护理医药卫生5园林技术农林牧渔6工业机器人技术装备制造7运动训练教育与体育8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交通运输9烹饪工艺与营养旅游10金融科技应用财经商贸11老年保健与管理医药卫生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交通运输13智能控制技术装备制造14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建筑15会计信息管理财经商贸16动漫设计文化艺术17学前教育教育与体育18机电一体化技术装备制造19现代物业管理土木建筑20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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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秉持开放包容,勤业思行的校训,有工业机器人技术等专业,培养出了诸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普高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中高职衔接等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Lanzhou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59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三条 我校专科招生共有五种招生类型,按时间先后依次为: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普通高考招生(含特殊类(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和普通类招生)、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最终招生类型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经教育部核准招生专业并下达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通过学院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在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条件下,若本人服从调剂,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专业;若本人不服从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

第二十二条 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成绩由综合评价、笔试、获奖加分三部分构成(详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2年“五年一贯制”转段升学工作实施方案》)。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总分相同时综合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的8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分别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考招生,按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综单科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理综单科成绩排序。

第二十五条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根据当年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组织实施。录取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详见我校当年《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条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打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专用章和院长签名后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纸质档案,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校学生学习期满并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毕业证书信息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执行:

学费:4500元/年·生

住宿费:1100元/年·生

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届时将根据相关文件及批示予以收取。

第三十条 依照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以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凡志愿报考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邮政编码:730300

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

微信公众号:gs-lzmvc-dy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931-6515061

二级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财经商贸学院: 0931-6515311

城市建设学院: 0931-6515266

教育艺术学院: 0931-6515227

理工学院: 0931-6515337

旅游学院: 0931-6515358

农林科技学院: 0931-6515159

卫生健康学院: 0931-6515203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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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 录取(普高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中高职衔接等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Lanzhou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59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 甘肃 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招生 就业 处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三条 我校专科招生共有五种招生类型,按时间先后依次为: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普通 高考 招生(含特殊类(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和普通类招生)、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最终招生类型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经教育部核准招生专业并下达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通过学院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 志愿 ,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在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条件下,若本人服从调剂,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专业;若本人不服从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

第二十二条 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成绩由综合评价、笔试、获奖加分三部分构成(详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2年“五年一贯制”转段升学工作实施方案》)。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总分相同时综合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的8个专业类别( 农林 牧渔类、 医药 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 财经 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 艺术 类)分别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考招生,按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综单科成绩排序; 理工 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理综单科成绩排序。

第二十五条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根据当年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组织实施。录取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详见我校当年《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条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打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 书 》,加盖学院招生专用章和院长签名后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 毕业 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纸质档案,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 新生 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校学生 学习 期满并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毕业证书信息可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执行: 中职学校招生网

学费 :4500元/年·生

住宿费:1100元/年·生

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届时将根据相关文件及批示予以收取。

第三十条 依照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以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凡志愿报考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邮政编码:730300

学院官网:

微信公众号:gs-lzmvc-dy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931-6515061

二级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财经商贸学院:      0931-6515311

城市建设学院:      0931-6515266

教育艺术学院:      0931-6515227

理工学院:         0931-6515337

旅游学院:         0931-6515358

农林科技学院:      0931-6515159

卫生健康学院:      0931-6515203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中职学校招生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地址在哪?电话网站(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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