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5 14:40:23 | 中职学校招生网
各大招生职业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继续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省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各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实施好高职单招工作。高职单招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院校要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加快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增加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考试评价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
各地要将高职单招纳入工作日程,要加强宣传,大力配合,及时将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的相关政策、信息传达至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考。
各高职单招院校要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要求,认真制订本校2018年度单独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报名办法、文化考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职业倾向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收费标准、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内容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招生章程须于2018年1月10日17:00前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经批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59所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1)2018年将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各高职单招院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向社会公布。2018年首次进行单独招生院校的单招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以2017年下达的原始计划为基准,下同)的30%以内,单独招生考试专业不超过6个。尚未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但经教育厅批准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院校,可在试点专业开展单独招生,且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原始招生计划的30%以内。其它院校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的40%至60%。各院校在招生计划上要注重提高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2018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公布后原则上不再增加。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三、招生对象中职学校招生网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自2018年起,我省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所报学校网站,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各高职单招院校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名确认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五、考试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高职单招工作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单招考试安全顺利。
各院校应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考试,认真制定单招工作方案、综合测试命题方案、组考方案和划线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单独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各环节工作,尤其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试题保密、考务管理和录取工作。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法治教育,坚决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31日。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3月31日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评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各院校可自主确定文化考试中的科目权重组合及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
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考实行技能考试的专业应参照相应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实行职业技能考试。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和材料类技能考试参照《考试大纲(2016年版)》,农林牧渔类、财经商贸类技能考试参照《考试大纲(2017年版)》,其他专业也应尽量实行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并逐步加大技能评价的比重,探索科学的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六、严格管理
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要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高职单招工作的指导。各类中学应积极支持和鼓励考生报考,不得干涉和误导考生选报学校,严禁为高校组织生源和参与不正当竞争。各高职单招院校应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严禁买卖生源、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进行虚假宣传。对在单招工作中发生违规组织生源、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视其情况削减院校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就是,今天职业学校老师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四川高职单招政策,不管你曾今的想法如何,只要我们怀揣着梦想,那么我们就要努力,坚信一点,努力了就会有收获的。今天的一切不会决定明天,但是今天不努力,那么明天肯定是没有任何收获的。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探索中高职衔接的途径,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制定了2019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生原则: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严格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报名:
(一)报考条件
1.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无色盲色弱。
4.由于用人单位在选录铁道机车和铁道供电技术专业毕业生时,原则上不选录女生,并对身高有一定要求,建议女生和165cm以下的男生慎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二)报考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3日8:00-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在志愿栏填报我院(招生代码5183)。
2.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后于3月19日8:00—25日18:00登录我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必须填报且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3.考生报名完成后打印《四川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签名。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纸质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基础信息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
1.文化考试 (总分100分)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分普高类和中职类,由省统一命题,总分为300分,我院计分权重为语文占40%、数学占40%、英语占20%,折算后总分为100分。
2.综合测试(总分100分)
(1)普通高中类考生,由学校组织对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2)中职类考生,由学校组织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动手能力、反应能力、观察力和注意力等职业综合能力。
(二)考试费用
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3月30日9:30-16:30,考生领取准考证(地点: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办公楼一楼)。
2.3月31日9:00-11:30,文化考试。
3.3月31日13:30-17:3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综合测试。
(四)考试地点:四川管理职业学院(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彭温路399号)。
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根据参考学生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分类录取计划,分类录取比例不超过参考考生的70%。
2.根据分类录取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中职类考生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均上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线上考生根据考分从高到低录取到计划未录满额的专业。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
(二)录取控制线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分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放弃录取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2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四)免试申请
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于3月25日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可在我院网站下载)。经我院审核符合条件者,免试进入相关专业学习。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其它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2019年3月15日前未参加高考体检的同学,请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各专业对身体的相关要求认真比对,不符合要求的同学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如实向学校反映。我院在开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如考生对我院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28-68939874)。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纪检监察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
4.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高考普招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5.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6.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7.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8.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以上就是,今天老师整理的2019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简章,俗话说,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一个好的发展机遇,抓住了就是对人生负责,抓不住将会遗憾终身,失败与成功仅在一念之间,你还犹豫什么?感兴趣的同学可直接咨询网站老师,老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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