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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职单招政策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单招简章

2023-03-15 18:44:38 | 中职学校招生网

2019年四川高职单招政策

  各大招生职业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继续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省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各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实施好高职单招工作。高职单招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院校要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加快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增加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考试评价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

  各地要将高职单招纳入工作日程,要加强宣传,大力配合,及时将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的相关政策、信息传达至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考。

  各高职单招院校要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要求,认真制订本校2018年度单独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报名办法、文化考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职业倾向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收费标准、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内容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招生章程须于2018年1月10日17:00前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经批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59所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1)2018年将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各高职单招院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向社会公布。2018年首次进行单独招生院校的单招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以2017年下达的原始计划为基准,下同)的30%以内,单独招生考试专业不超过6个。尚未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但经教育厅批准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院校,可在试点专业开展单独招生,且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原始招生计划的30%以内。其它院校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的40%至60%。各院校在招生计划上要注重提高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2018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公布后原则上不再增加。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自2018年起,我省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所报学校网站,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各高职单招院校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名确认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五、考试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高职单招工作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单招考试安全顺利。

  各院校应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考试,认真制定单招工作方案、综合测试命题方案、组考方案和划线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单独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各环节工作,尤其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试题保密、考务管理和录取工作。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法治教育,坚决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31日。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3月31日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评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各院校可自主确定文化考试中的科目权重组合及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

  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考实行技能考试的专业应参照相应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实行职业技能考试。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和材料类技能考试参照《考试大纲(2016年版)》,农林牧渔类、财经商贸类技能考试参照《考试大纲(2017年版)》,其他专业也应尽量实行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并逐步加大技能评价的比重,探索科学的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六、严格管理

  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要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高职单招工作的指导。各类中学应积极支持和鼓励考生报考,不得干涉和误导考生选报学校,严禁为高校组织生源和参与不正当竞争。各高职单招院校应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严禁买卖生源、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进行虚假宣传。对在单招工作中发生违规组织生源、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视其情况削减院校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就是,今天职业学校老师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四川高职单招政策,不管你曾今的想法如何,只要我们怀揣着梦想,那么我们就要努力,坚信一点,努力了就会有收获的。今天的一切不会决定明天,但是今天不努力,那么明天肯定是没有任何收获的。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单招简章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一直以高标准,高质量的宗旨,先后培养一批又一批的专业人才,让他们掌握到专业的技能和知识同时,还能快速的适应岗位需求,从而享受高工资,好福利待遇。学校办学以来,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科学管理。那么今天职业学校老师为大家讲讲,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单招简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简介: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省唯一的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强化为核心、以专业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产、教、研、医结合,努力实现“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目标。学院现有成都、德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900亩,学院不断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四川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唯一的医学类高职院校。

  学校就业率:

  学院重视对外合作与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是中国西南片区唯一的国际护士水平考试(ISPN)培训基地;作为中德护理人才交流计划在四川地区的唯一赴德学员选拔、培训及输送基地,2015年-2017年共输送55名学员赴德学习工作。学院培养的学生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熟练、综合素养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与好评,近年来就业率年均保持在95%以上。

  经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19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我院单独招生拟将面向中等职业类(医药卫生一类、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高职类)、普通高中类(普通高中文理类)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 为了保证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任务,学院特制定2019年单独招生方案。

  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招生专业与计划:中职学校招生网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下达我院计划安排以下拟招专业和计划。专业目录最终计划数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在中等职业类考生中招收护理专业(现代学徒制)60名,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60名。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已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获得考生号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及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特别提醒: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我院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报名方式:

  高职单招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分省考试院网站报名和学校网站填报专业志愿两个阶段。

  报考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既可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也可此期间到学院龙泉校区现场缴费(仅工作时间办理)。未在此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照我院招生计划填报,不得跨类别填报:普高类考生不能报考中职类专业,中职类考生不能报考普高类专业。具体招生类别见计划表。

  考试办法: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中职类考生采用“文化基础笔试(中职类)+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总分均为400分。

  综合素质测试:

  1.考核形式:抽题面试,考核时间:10分钟以内。

  2.考核对象: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所有考生。

  3.考核内容及分值:普通高中类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综合素质;对口中职类考生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专业技能考核: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护理专业:无菌技术、穿脱隔离衣、心肺复苏、皮内注射、肌内注射、静脉输液、吸氧、口腔护理、鼻饲法、测血压。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肩关节、髋关节的正常生理活动方向,肩关节前屈的被动活动技术,肩前屈肌群的徒手肌力增强技术,肱二头肌的4级肌力的徒手评定方法,肘关节屈曲的被动活动技术,屈肘肌群的被动牵伸技术,屈膝肌群的被动牵伸技术。

  药学抗菌药、解热镇痛抗炎药、心血管系统药、呼吸系统药、消化系统药等各类代表药物的作用和用途、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及药物相互作用;处方的书写与调配。

  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招生中考生或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舞弊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其它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三)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若该专业无技能考核则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考生须参加文化和技能(面试)两项考试,如果只参加其中一项,则视为无效成绩,不得参加录取。以笔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依次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1、普通高中类专业:

  每个考生可填报最多二个平行志愿。文化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划定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中等职业类填报单一志愿专业。

  (五)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参加学校组织考核,合格者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前向我院提交经毕业学校(或单位)审核的《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原件。

  (六)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将由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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